编号:2026042308462867653浏览数:10075
王小龙
2026-04-23 08:46:28
事实与经过:2026年3月21日(周六),我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火车站往南1000米左右道东收购站(老板:王金龙)出售粮食。 1. 车辆载货过磅总重:23240公斤 2. 卸完粮食后空车第一次过磅:6680公斤 3. 实际粮食重量应为:16560公斤(33120斤) 收粮站老板发现重量有疑问,要求司机车辆下磅后私自按下地磅置零键,随后空车再次过磅显示9620公斤,因此出现粮食重量误差。 按其调整后重量计算,粮食仅为:13620公斤(27240斤) 被克扣粮食重量:2940公斤(5880斤) 粮食单价1.11元/斤,误差金额共计:6526.8元。 同一车辆、短时间内空车重量相差2940公斤,明显属于人为操控地磅作弊,并非正常误差。如果卸完粮食后空车第一次过磅重量是错误,那车辆载粮过磅总重也是错误的。因为在我车辆载粮过磅、卸粮、空车再上磅这一过程中未有其他车辆上过榜,现请求相关部门查清楚原因并给予解决。
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