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2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郑锦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龚家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级巡视员张艳玲等一行组成调研组,到我盟就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实施工会法办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开展立法调研。盟人大工委党组书记、主任徐卓主持会议,盟委委员、行署常务副盟长秦化真,盟人大工委副主任刘忠,盟政协副主席、工会主席白云海参加会议。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扎赉特旗、乌兰浩特市进行实地调研,并就三部法规分别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盟行署、工会、水利、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调研重点内容进行了工作汇报,并就修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自治区调研组对兴安盟水土保持工作、工会工作和辅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将仔细梳理和吸纳此次征求到的正确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凝聚立法共识,提高立法质量。
徐卓表示,希望各相关部门要悉心领会调研组指导意见,认真抓好落实。要以此次立法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辅警工作和工会工作的质效,待条例施行后,要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在我盟得到全面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