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盟委书记苏和出席会议并讲话,盟人大工委主任徐卓主持会议,盟领导于吉顺、杨冀鹏、程广军,盟人大工委副主任李晓光、郭堂、刘忠、杨永久出席会议,廉冬、魏春雨、张红霞、荆晓飞列席会议。盟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住我盟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盟行署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报告、盟行署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盟中级人民法院、盟检察分院、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情况报告,书面审阅了《盟行署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对以上报告进行了审议表决或满意度测评。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任免职人员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苏和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盟上下特别是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五个显著政治优势”,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八个必须坚持”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更加有效地发展和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不懈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各级人大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大局下思考和谋划立法建议、监督、联系群众等工作,全力以赴为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切实形成做好人大工作的强大合力。
徐卓要求,全盟各级人大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聚焦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为推动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会上,对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