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盟人大工委党组书记、主任徐卓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晓光、刘忠、杨永久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审查)了《盟行署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今年以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盟行署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报告;书面审议审查了《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情况的报告》等报告,原则同意以上报告。
会议强调,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编制好十五五规划。要认真执行《预算法》“一法一条例”,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治理水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杜绝违规新增隐性债务;要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一法一条例”和自治区及兴安盟《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强化联动,形成合力;要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各级人大“四个机关”建设水平,为推动我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盟行署副盟长何伟利、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魏春雨、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盟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