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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盟行署《关于2024年政府债务化解情况及2025年政府债务化解计划的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盟人大秘书科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12-30 16:06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530日召开,听取和审查了盟行署《盟行署关于2024年政府债务化解情况及2025年政府债务化解计划的报告》。

  工委组成人员认为,盟委行署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坚决扛牢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主体责任,扎实推进隐性债务化解,不断健全法定债券管理制度,债务率大幅下降,2024年末全盟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全盟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报告也反映,全盟各旗县市政府债务结构不均衡,地方可用化债资源不足,高风险地区化债能力明显下降。这些还需要进一步统筹财力,强化思路举措加以解决。为做好下一步债务管理工作,提出审查意见。

  一是精准实施化债政策。二是压实政府债务管理地方主体责任。三是坚决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四是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五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六是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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