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听取和审议了盟行署《关于全盟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工委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盟行署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宣传,健全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全面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坚决遏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使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为进一步推进医保基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及自治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重要决策部署。二是健全基金使用监管机制和基金监管执法体制。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医保政策的有效宣传。四是科学合理地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进程。六是进一步提升医保便民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