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召开,听取和审议了盟行署《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工委组成人员认为,盟行署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全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了更好助力我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质量开展,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三是坚持系统思维,健全完善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五是加大生态环保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