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情况的报告》。
工委组成人员认为,2025年以来,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办好两件大事,在依法平等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构建涉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强化民营企业生效裁判执行、优化破产审判工作流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法治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动法院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聚焦需求精准发力,提升民营经济司法保障水平。三是建强专业司法队伍,锻造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硬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