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1年 5月1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的工作机构,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盟分院(包括地区分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按照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结合本盟的具体情况,开展工作。每年至少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汇报一次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检查监督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盟分院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盟的实施情况,并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
2.听取和审查本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及相关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必要时,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3.听取和审议盟行政公署及其工作部门、盟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盟分院的工作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对于重要的情况和问题,应当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4.对盟行政公署作出的不适当的决定,对本盟旗、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提出纠正的建议和意见,并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5.联系在本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评议盟行政公署及其工作部门、盟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盟分院的工作;接待和受理代表的来信来访,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有关机关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
6.受理人民群众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盟分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批评和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并检查办理情况;必要时可以对重大问题和案件组织专门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并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7.提出制定涉及本盟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其他事项的地方性法规的建议。
8.办理法律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9.指导旗、县、市和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10.联系和指导本盟的旗、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全盟人大工作会议,研究、总结、交流人大工作经验。
11.办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老干部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预算联网监督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034.99万元,比2020年预算863.73万元增加171.26万元,增长19.83%,增加主要是由于2021年将在职职工社保费纳入部门预算收入,而以前年度此项资金预算由财政代编,不纳入部门预算。
支出预算1,034.99万元,比2020年预算863.73万元增加171.26万元,增长19.83%,增加主要是由于2021年将在职职工社保费纳入部门预算支出,而以前年度此项支出预算由财政代编,不纳入部门预算。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03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4.99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03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79万元,占比87.23%;项目支出132.2万元,占比12.7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34.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4.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780.18万元,比上年预算776.96万元减少3.2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压减了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36.70万元,比上年预算34.73万元增加101.97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2021年将在职职工社保费纳入部门预算收入,而以前年度此项资金预算由财政代编,不纳入部门预算。
3.卫生健康类64.19万元,上年预算为0,较上年增加64.19万元,增加主要是为了增加部门预算的完整性,2021年将在职医疗保险费纳入部门预算收入,而以前年度此项资金预算由财政代编,不纳入部门预算。
3.住房保障类53.92万元,比上年预算52.04万元增加1.88万元,主要用于新增加了工作人员,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有所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07万元,比上年预算59.09万元减少18.02万元,降低30.5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91.83万元减少50.76万元,降低55.2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07万元,比上年预算1.19减少0.12万元,下降10.08%,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70增加0.37万元,增长52.8%。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的主要是去年由于疫情原因,区外来我盟考察和调研工作量大幅减少,因此公务接待费较以往年度降低,由于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去年没开展的工作今年将会陆续开展,预计公务接待量较上年实际发生额会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比上年预算57.9减少17.9万元,下降30.9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91.13减少51.13万元,下降56.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24.98增加(减少)24.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57.9减少17.9万元,下降30.92%,比上年执行数66.15减少26.15万元,下降39.53%。较2020年预算和预算执行数见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要求本年度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去年按照工作需求和车编办的批复购置一辆人事代表用车,本年没有车辆购置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6.17万元,比上年137.55万元减少1.38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机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6.17万元,包括残疾人保障金2.11万元、伙食补助0.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6万元、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1.06万元、邮电费2.05万元、维修(护)费5.26万元、培训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1.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工会经费8.99万元、福利费6.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0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41万元、奖励金1.6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8辆, 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公开绩效目标9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2.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魏国娟 联系电话:8268300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