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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盟行署《关于全盟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盟人大办公室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0日

  2023年3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盟发改委主任谷立民受盟行署委派作的《关于全盟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报告》。

  工委委员认为,2022年盟行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稳住经济基本盘,全盟经济总体上保持了持续恢复、稳步提升、回稳向好的态势,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迈出坚实步伐。全盟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2022年部分经济指标在全区排名靠前,成绩来之不易、成之惟艰。同时也要看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然存在,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不强、层次不高、优质项目储备不多、科技支撑带动能力弱,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发展中的结构性局部性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性好转等问题。特别是在疫情影响、内外部因素、长短期矛盾共同作用下,稳定经济基本盘任务还非常艰巨。

  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提振市场扩大投资,实现经济稳定增长。二是坚持绿色发展,努力建设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四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五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六是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切实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七是积极应对防范各类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底线。八是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促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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