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盟行署《关于2023年全盟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工委组成人员认为,当前我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良好环境质量基础不稳固、工业污染、燃煤散烧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等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是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三是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四是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五是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六是持续加大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