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文卫(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处职能职责

来源:信息发布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2日

  听取和审议盟署有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体育等方面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负责调查了解盟行署科教文卫部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执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盟人大工委有关科教文卫等方面的决议、决定情况;根据盟人大工委的安排,组织代表及有关人员对科教文卫工作情况进行执法调研、执法检查等;负责对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对有关科教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对有关科教文卫方面的地方立法建议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加强与上级和下级人大相关工作委员会的联系沟通等。

  协商有关部门提出民侨外事方面的地方立法建议;负责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民族侨务外事方面的法律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按照盟人大工委的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民侨外事方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负责对民侨外事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进行民族法制建设理论的研究;办理工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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