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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人大工委机关例会制度

来源:盟人大办公室秘书科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0日

  关于实行盟人大工委机关例会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为促进人大机关各处、室工作的交流与沟通,有效调动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的积极性,更好的掌握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2018年6月1日起实行盟人大工委机关例会制度,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每双月下旬召开人大机关例会。

  2.会议由盟人大工委主任或由主任委托其他副主任主持。参会人员为机关全体人员(专职司机除外)。

  二、会议内容安排

  1.机关全体人员对照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对前两个月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后两个月计划安排的工作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对口帮扶贫困户帮扶情况等进行汇报。

  2.汇报顺序是:工作处干事——综合办主任——副处长、处长(或办公室副科长、科长——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主任对分管战线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点评和部署。

  3.工委主任总体点评,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具体要求

  1.召开例会通知下发后,机关全体人员须认真准备汇报内容,要求条理清晰、语言简练,形成文字材料于会前指定时间内报办公室秘书科,统一制发工委各主任及秘书长。

  2.无特殊情况任何人员不许请假,确需请假的须向工委主要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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