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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人大工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信息发布 作者:秘书处-2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5日

  (一)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严守财务制度,认真按照盟财政局规定开支各项经费。

  (二)明确分工和职责。办公厅是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的职能处室,财会部门负责人要配合主管领导做好经费的统筹与安排,做到开支合理,保障有力,财会人员负责日常财务的报结工作和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三)机关一切财务开支,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厉行节约,从严掌握,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能。

  (四)经费开支要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所有支出需经财会人员专业审核、签字后,再经主管领导签字报销。大型购置、专项购置由工委有关领导集体研究确定。

  (五)要加强暂付款的管理,控制应收款项,原则上不允许个人借款。严格遵守使用公务卡制度,确因需要借现金公出借款由财会核准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出差费按车票加旅差费标准预借,返回后七日内结算差旅费,逾期不结算者,财会要及时催报,无特殊情况由下月工资扣回。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尾欠款余额,个人必须有还款计划,财会按计划扣款。

  (六)严格控制办公费、邮寄费、电话费、书报杂志、公务接待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等费用。市内文件应直接投递。禁止私事在机关打长途电话,财会每月在列支机关电话费时应去电信和网通查实每部电话费用情况,对费用不正常的应查明原因。

  (七)认真按现金管理规定办事,金库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凡能用支票的不用现金。大款项必须转账支付。

  (八)财会人员要按照《会计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协助主管领导搞好财务管理。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事项,发现财务管理中的漏洞或损失浪费现象,财会人员应向主管领导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九)会计账、表、证应准确,全面、合规,每月要及时编制财会报表,及时搞好年度会计资料归档工作。做到每月向主管领导报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每季、年终向主管领导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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